于立忠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针对特殊行业,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组进驻江苏省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工作。11月26日,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动员会在南京召开。会前,督导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召开与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通报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安排。动员会上,黄明作动员讲话,对做好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提出要求。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讲话,省长吴政隆主持会议。督导组常务副组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出席会议。
黄明指出,以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做好专项整治督导,首先要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这是专项整治督导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他强调,这次专项整治督导,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督导、责任督导、措施督导和实效督导。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督导工作,确保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黄明强调,专项整治督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统筹。督导内容包括综合督导和行业领域督导两个方面。综合督导重点整治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行业领域督导重点整治化工和危化品、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化工和危化品行业。要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实现“五个提高”,即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并为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指导推进全国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黄明要求,专项整治督导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督导,从现在开始到明年2月底共三个月时间,督导组分赴市县指导帮助查找问题、完善整改措施,督导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整改提升,从明年3月到11月共九个月时间,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第三阶段考核评估,形成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报告,安排在明年12月。要强化政治责任,着力解决问题,加强统筹协调,严肃工作纪律,坚决完成党中央交办的专项整治任务。
娄勤俭表示,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国务院督导组来到江苏,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江苏工作的关心厚爱。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安全发展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配合接受督导检查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我省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的重要契机,作为对我们践行新发展理念的一次指导。要拿出更加有力有效的行动,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督导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找准症结、祛除病灶、强身健体,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监管执法、综合治理等各方面来一个大提升,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升我省安全发展水平。要坚决支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对照督导组任务安排,做到思想认识跟得上、工作节奏跟得上、具体措施跟得上,确保高质量完成这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努力向中央、向人民交上一份安全发展的合格答卷。
动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设区市、县(市、区)设分会场。海安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市政协主席李春旺,市领导盛慧琴、张浩、卢忠平、严长江、葛志祥、丁兴育、彭晓红,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在海安分会场收看收听了会议。
于立忠指出,近期全国、江苏省、南通市连续召开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会议,海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配齐安全生产专业从事人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补短板、强底板、拉长板。要继续做好危化品、交通运输业、群租房、燃气、专业市场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启动“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围绕安全生产、环保领域,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覆盖、无盲区。要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探索好的安全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市总体安全水平的提升。于立忠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大安全环保领域的执法力度,针对特殊行业,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要加大安全生产的考核,深入研究城市公共安全、农村建房安全、城市危房安全、政府工程维护维修、电瓶车上楼等问题。
根据安排,国务院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2月28日。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025—57793607,举报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路5号,东郊国宾馆8223房间,邮政编码:210014。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督导组主要受理江苏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江苏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
微信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