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忠主持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

发表于: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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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主持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吴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鹏军,市委常委、副市长卢忠平,副市长葛志祥、张元春、丁兴育、彭晓红、戴晓晨,市人武部部长陈剑利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市政协副主席赵剑波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研究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于立忠要求,《海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制定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要根据“1+2+8”总体框架,系统考虑明年工作方向,细化、完善好工作方案。开发区、高新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园区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治理,严把准入关,并制定合理的退出机制。要与相关街道明确好各自主体责任。住建局要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牵头做好城市建设安全整治。要多形式开展好安全宣讲工作,确保宣讲受众面广、针对性强。

  于立忠指出,《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督导情况的通报》中涉及我市及有明确要求的内容,要不折不扣进行细化分解、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典型做法的学习。滨海新区、李堡镇、大公镇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巡查报告中相关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压实体制机制责任。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要进一步拓展,确保挖深挖透。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食安委、南通市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于立忠要求,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区、街职能,切实抓好源头治理。

  会议专题研究了常安纺织科技园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及系列政策。于立忠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意见及政策,确保严谨、准确。要通过改革试点,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集中有效治理,有效节约资源,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破解园区发展难题和障碍,充分释放园区发展活力、内在动力。

  会议学习了《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讨论了海安市建设领域防尘降尘智能化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研究了海安市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举措和建议。于立忠要求,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同时按照《办法》要求,迅速开展相关工作。要细化完善建设方案,明确部门职能,对工地使用的防尘降尘设备要进一步明确要求。要聚焦全面小康短板指标,采取过硬措施强力攻坚,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研究了海安市2020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海安市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海安市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发改委、交运局关于海安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请示,人社局、财政局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请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海安市城乡低保等民政定补对象保障标准的请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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