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忠指出,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手段不偏移
为更好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律师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11月30日,我市召开全市律师座谈会。市委书记于立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秦昌东以及市司法局负责人,海安籍优秀律师、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于立忠对我市律师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说,长期以来,全市广大律师活跃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行各业,以优良的政治品质、较高的专业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推动法治政府、法治海安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于立忠指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这对新时期的法律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命题。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也提出了“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基层县域,我市要充分理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在人大选举、司法案件处理等过程中体现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当前新的经济业态层出不穷,这对法律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要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手段不偏移。
于立忠强调,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都到了新的发展阶段,我市提出了“枢纽海安、科创新城”的发展定位,要实现这一目标,法治保障、法治服务是重要的一环。围绕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海安的构建,我市作为县级层面要不断推进,认真探索,创造经验做法。要继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提供坚实保障。市司法局要围绕“十四五”法治海安的纲要,牵头研究法治政府、法治海安建设的制度性文件。要大力支持律师和律所的发展,持续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培养,将其纳入人才新政,形成具有海安特色的律师人才政策文件。党委政府也将加强法律资源的引进、法律平台的搭建,满足不同阶层、不同层次的法律需求。司法局要梳理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吸纳总结,进一步推动律师事业全面发展。
市司法局负责人汇报了全市律师工作情况。律师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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