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天明表示,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深水区”,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6月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简称《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议。
为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对我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副区长袁天明表示,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深水区”,环境保护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人民群众期望仍有差距,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立足区域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执法检查问题清单,迅速促整改、补短板、强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艳梅指出,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法律法规落实的根本要求,是回应群众关切、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执法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把执法检查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问题、推动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执法检查实效,持续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瞿祖平就《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卫民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建新、李均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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