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兵指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表于: 2022-07-18
来自 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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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南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我区召开,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一级调研员季林云、副区长王一兵参加活动。

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及省赋予的惩罚性赔偿改革试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狠抓案例实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共对72起案件启动生态赔偿,共签订69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损害协议,案涉金额近67万,其中对24起案件实施惩罚性赔偿,对18起案件实施劳务代偿,推进了我区环境污染“定损”及赔偿工作有序开展。

王一兵指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自2019年南通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以来,海门在生态环境领域大力推进“损害-担责-修复”模式,坚持依法索赔,让生态修复责任更实;坚持部门联动,让生态修复合力更强;坚持多元推动,让生态修复成效更好。

当天下午,江苏省环保集团业务负责同志还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生态环境损害电子化评估软件向与会人员和执法人员进行深入讲解。随后,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青龙港生态修复公益林、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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