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蔡 东同志为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8日,如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如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昌龙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昌龙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免职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委副书记、县长陈雷所作的县政府人事任免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法院院长杨德华所作的县法院人事任免议案和县检察院检察长方海军所作县检察院人事任职议案。任命蔡东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了新一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免去许金标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蔡东等同志作供职报告,并进行宪法宣誓。陈昌龙向新任职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鸿斌、赵尊兵、翟建华、缪卫宏,调研员刘旭峰参加会议。
最新人事任免详情如下:
免去
免去许金标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石佑舟同志县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缪战春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江 旭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
任命蔡 东同志为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陈晓兵同志为如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严 洁同志为如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肖文明同志为如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任命李小东同志为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
蔡 东同志简介
蔡东,男,汉族,1969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如东县委常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来源:如东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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