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冬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各驻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公务员局、县级机关党工委同意:
陈冬梅同志任局机关党总支(人事科)专职副书记,主持党总支、办公室日常工作;
高建华同志任局办公室(待遇保障科、财务管理科)主任,负责财务工作;
洪莉同志任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
聘任谢洪同志为局基金监督科(信息管理科)科长;
聘任凌晨同志为局办公室(待遇保障科、财务管理科)副主任,负责待遇保障工作。
因机构改革,上述人员原任职务自行免除。同时,对因工作需要,事业人员聘用到行政岗位任职的,其任职后原身份性质、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管理规定等不变,聘期三年。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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