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柚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今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人事任免议案。任命李柚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于立忠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杨广学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柚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于立忠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杨广学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陈冬梅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平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范加庆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俊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德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婧萱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於婷婷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何启明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柚、于立忠、杨广学同志
当选后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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