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陆卫东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陆卫东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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