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兴华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发表于: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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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丁兴华、缪爱诚、张百璘、刘晓洁、石兵、左伯华、王贵成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程瑞琴,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民政局、司法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如皋海关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议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丁兴华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根据相关规定,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获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一并在本次会议上宣誓。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丁兴华在讲话时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的部署,用好人大方式,履行人大职责,展现人大作为,作出人大贡献。他要求,要坚持学思践悟、凝心聚魂,把准履职方向,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彰显人大担当,深刻、准确、全面理解新质生产力的本质要求,以新思想引领新实践、推动新发展、取得新成绩;要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提升工作质效,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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