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忠表示县政府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把具体工作做细做实
12月13日,县委书记顾国标主持召开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2次会议。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于立忠,县委常委盛慧琴、张亚曦、陈鹏军、张浩、卢忠平、严长江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宗泉,县政协主席李春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精神。
在讨论《中共海安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讨论稿)时,顾国标要求,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修改完善工作,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对党的建设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县委常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增强重大事项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
在讨论《中共海安县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报告的实施方案》时,顾国标指出,实施方案明确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范围以及县政府应当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顾国标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我县人大工作水平。县政府要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或提请审议,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于立忠表示,实施方案在中央和省、市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融入了中央最新要求和我县相关的经验做法,县政府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把具体工作做细做实。
在讨论海安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方案时,顾国标要求,高度重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和目标,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抓好人员转隶,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好试点方案。
会议还讨论了《中共海安县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聘任县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工作细则(试行)》等议题以及相关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
县委书记顾国标讲话
会议现场
微信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