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忠要求把集体智慧的结晶真正体现到《报告》中去,更能有效推动海安经济社会发展
12月27日,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于立忠主持召开海安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就《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关于海安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关于海安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听取、征求各部门及区镇负责人意见和建议。县领导张亚曦、卢忠平、葛志祥、张元春、丁兴育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亚曦就《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县发改委负责人介绍了《关于海安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人介绍了《关于海安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
各部门和区镇负责人畅所欲言,表达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几个报告内容丰富,数据详实,体现了政府务实的工作作风。与会人员立足实际,对报告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围绕农业农村建设、城市功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河长制、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于立忠指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在起草过程中,作了充足准备,听取了各方面意见。整个报告注重政府工作特色,有一定新意,趋于成熟。他要求,报告起草组要认真吸收各部门和区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内容,把集体智慧的结晶真正体现到《报告》中去,使其更加规范、准确、严谨,更顺应民意,更能有效推动海安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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