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忠要求继续按照“三个严禁”的要求进行严格整治,进一步提高整治标准

发表于: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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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我县召开南美白对虾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于立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农委、水利局、环保局、公安局、国土局、信访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区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近期,我县制订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以强化耕地保护、规范取排水行为、加大燃煤锅炉整治为基本原则,整治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3月底前),按照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养殖过程中严禁添加海水晶、盐等盐类物质,严禁非法取用地下水用于南美白对虾养殖这“三个严禁”要求进行严格整治,严格防范和控制再发生污染行为;第二阶段(4月至12月),按照生态养殖的要求开展规范整治,养殖场(户)达到“合法取用地下水、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严格规范用电管理”要求可继续从事水产养殖,否则一律关停、整改或转产。 
  于立忠总结了目前全县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情况。他要求,继续按照“三个严禁”的要求进行严格整治,进一步提高整治标准,从严实施整治、关停、复垦工作,确保超序时完成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养殖场(户)参与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属地责任,统筹做好南美白对虾产业健康发展、环境保护、规范用地等方面工作,完善养殖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以及“养殖区”。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督查问责,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加快推进产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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