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雷批示肯定仲裁工作
2月19日,南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雷同志对南通仲裁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2023年工作成绩,并对2024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批示指出,2023年仲裁工作成绩突出,可喜可贺。希再接再厉,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南通、法治南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会暨秘书处要以领导批示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新工作部署要求,再接再厉,保持乘势而上的昂扬状态,全力以赴争取新的更大成绩,为南通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贡献仲裁力量。
南通仲裁委员会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南通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开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大厦2幢16层南侧
电话:0513- 59003129(立案)
传真:0513-59003120
邮编:226007
邮箱:ntac@nta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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