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勇说,要以鲜活案例为支撑,力争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更多立法建议

发表于: 2024-03-29
来自 海门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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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顾美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朱志义、教师代表孟星宇一行来海交流,出席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实践基地揭牌仪式,与我区政法单位座谈交流,参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海门)立法联系点。

海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姜勇,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顾美红共同为海门区委政法委(法学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实践基地揭牌。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姜勇在揭牌仪式上说,南师大法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全国十所院校之一,海门法治实践基地也是南师大在南通地区首家合作基地,我们要以此次揭牌为契机,借力国家“双一流”高校“外脑”共促法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实践“枫桥经验”。要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调处中心的调处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二要强化协作联动,凝聚调处合力。要一体整合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等纠纷化解机制,协同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各类社会资源作用,特别是放大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实践基地资源优势,凝聚争议化解合力,提升争议化解质效。三要强化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要多形式宣传“有纠纷,找调解”理念,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网格微信群等普法新媒体矩阵,线下联动各区镇(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开展送“法”进村居、进企业活动,让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项。要以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契机,以鲜活案例为支撑,力争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更多立法建议。



顾美红代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对法治实践基地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认为海门区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行政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顾美红强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与海门区委政法委(法学会)的战略合作。认真落实合作协议。以签订《法治实践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书》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实践基地平台作用,不断加强与海门区委政法委(法学会)以及其他司法机关的联系,把双方的合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发挥优势服务海门。南京师范大学是百年老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师大法学院牵头设立的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江苏省唯一的法学类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学院将依托法治实践基地,按照海门需求,提供清单式、个性化法治服务,推动法治海门建设。打造校地合作样板。组织实践团队深入海门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海门在县域法治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海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智慧。组建法治宣讲团队,深入海门的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为基层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努力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海门法治实践基地打造成全省校地合作样板。


参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海门)立法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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