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雷出席全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并讲话
会议强调,推进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建设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加快进度,强化保障,推动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规范运行、发挥实效。要聚焦行政诉讼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层级,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专题研究,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要进一步拓展府院联动机制应用,加强业务指导和风险提示,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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