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旭:群众是一切创建工作的主体

发表于: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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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以党的建设引领社区邻里自治,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格局。

江苏南通:

打造城市基层治理重要支点

市政协副主席、崇川区委书记  吴 旭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且提出了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提高四化水平和加强四个体系建设。住宅小区是重要的城市空间,也是居民群众的主要生活空间。住宅小区的治理,既是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重要任务,也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实践。近年来,南通市崇川区以党的建设引领社区邻里自治,将住宅小区长效管理,特别是老旧小区长效管理,作为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崇川区“小区治理+”的有益实践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崇川区把所有安置小区、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老旧小区作为治理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攻坚。2015年至2017年,崇川区每年投入2亿元左右进行老小区整治,城南新村、龙王桥新村、板桥新村、新桥北村、南川园新村等一批“老”“破”“乱”小区面貌焕然一新。仅2017年,全区共拆除违建4172处,共计128406.4平方米。百花南苑、景河苑等一批小区依托小区基础设施,还打造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小区。


通过党建引领下的“小区治理+居民自治”的逻辑,可以促成良好的小区治理效果。在此过程中,党建引领不是简单的口号引领,而是脚踏实地、富有成效的价值引领、议题引领与平台引领。在“小区治理+居民自治”逻辑中开展的小区治理工作实践,充满着令人兴奋的治理能量和善治愿望。小区治理,也不再是简单的政府单向资源投入,而是彰显了当下开展基层治理的最大特色,也揭示了当前有效开展社会基层治理的基本规律。崇川区把小区治理这个难点,作为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支点,在卓有成效的社区、邻里党建工作指引下,发挥社区党委的核心作用,通过邻里理事、居民骨干团结和发动最广泛的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治理项目中来,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治理效应。


主体效应。群众是一切创建工作的主体。在小区治理工作中通过议程设计设法抓住群众的眼球、身体和思想,让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比如,在小区中通过社团活动,展演小品,揭示违建、散养家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或陋习的危害性,让居民受教育、受感染,进而凝聚小区治理共识。通过群众评议出楼道长、邻里理事、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候选成员;在待整治小区中公示备选改造方案,乃至外墙涂料颜色,让群众评议选择。群众的主体意识被唤醒、参与热情和审美情趣被调动,自然支持小区整治工作。


竞争效应。在整治项目立项时,首先要选择确定准备实施改造的小区对象。为此,崇川区设计了一套规则,选谁不选谁,不拍脑袋、不听招呼,而是引入了竞争机制:备选待整治小区中,居民取得管理共识的优先获得资金投入整治;先拆完小区内现有违章的优先获得资金投入整治;先形成社区党委认可、活动积极有效的包括邻里理事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的居民自治组织或团队的优先获得资金投入整治;先达成整治完毕之后的长效管理方案的优先获得资金投入整治,等等。


激励效应。面向所有老旧小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有关细则实施达标验收,在已达标的小区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2018年,崇川区文明办又制定动态考核办法,按照有关细则,对连续两次考核低于90分的达标小区,取消达标小区资格;对连续两次考核低于95分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示范小区,予以摘牌。对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达标就入选,不达标就淘汰,形成你追我赶,充满活力的创建态势。


附加效应。把小区治理作为支点,开展小区治理的同时,以“小区治理+”为载体,邻里自治、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垃圾分类乃至党员管理等工作得以有效开展。通过不断丰富小区治理“+”号右边的内容,既为撬动小区治理有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社区基层其他善治事务创造了机遇和条件。

崇川区“小区治理+”模式的启示

“小区治理+”模式的成功推行揭示了很多社区基层治理规律,可以在更广阔的社区基层治理领域中予以借鉴和利用。


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党建引领下的“善治”。从成功推行“小区治理+”,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政府投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善治。其中,党建引领是方向,居民自治是主体,政府治理是外在保障,社会组织参与是专业保障。党建引领将社区中的多种组织(例如居民委员会、邻里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群众团队、志愿者组织等)有机地整合起来,为各种议题的解决缔造了一个协商共治的平台。居民自治则催生了更多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积极行动者,这些积极行动者通过一言一行,播撒文明新风,传递正能量。政府治理体现的是政策干预和各项建设的投入,发挥了杠杆平衡的作用,实现了政府与社区的无缝对接。社会组织参与为小区治理提供了专业化的知识和方法,满足了群众的不同需求,弘扬了文明新风,引领小区文明新高度。以上四者的有机融合和相互合作,构成基层善治形态。

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具体的支点。“小区治理+”改变的不仅仅是小区的生态环境,还有人的思想观念与行为,在化解矛盾帮扶解困、满足群众不同需求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小区治理+生态环保”“小区治理+走帮服”“小区治理+社区教育”“小区治理+志愿服务”“小区治理+矛盾调解”等等。“小区治理+”不仅能够将不同的居民、不同的邻里组织连接起来,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开展志愿服务、小区六乱治理以及各种不同的议题活动中,实现共治共享;还能将政府与社区、社区与整个社会连接起来,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撬动城市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最为有效的支点。


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共识凝聚机制。崇川区能够成功推行小区治理,共识凝聚至关重要。崇川区的实践表明,“向上向善”是小区居民的普遍愿望,只要总体得利受益,居民群众乐于接受政府的改革意图和治理行为,甚至愿意承担局部和暂时的损失。有关小区的综合改造项目中,居委会向每家每户发放了意见征询表,同时利用楼道长、邻里长上门宣传、海报张贴、微信号等多元宣传方式,来推广文明理念,告知工作要求。绝大部分居民都认为开展治理工作是好事,就应该这么做,这是得人心的事。在凝聚共识的过程中,有两点极为重要:一是基层党组织对社区治理基础、社区公共意愿以及社区公共议题的分析与提炼;二是基层党组织、居委会、邻里理事会在社区、邻里进行的民意调查、民意收集和民意归纳。


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内生压力机制。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模式生发出来的,还具有中国特色的内生压力机制。内生压力机制不同于刚性的外部监控机制和外部惩罚机制,是“党建引领+居民自治”这一治理模式、治理逻辑的必然产物。无论是在熟人社区还是“熟悉的陌生人”社区中,内生压力机制通过“面子机制”、声誉机制发挥效力。如果内生压力机制与政府干预机制、利益相关机制相结合,基层治理工作的难度会大大降低。这一内生压力机制会在制度和规则中有所体现。一是订立小区居民公约。居民公约即是小区的“宪法”,是通过党组织领导下的邻里代表汇集民意制定的小区管理“底线”规则,是小区全体居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二是固定环节的告知提示制度。在居民迁户入住、装修、通过社区平台办理事务、邻里社工定期走访等环节对居民进行针对性的告知提示。三是违规时的特别干预提示。比如,装修时建筑垃圾未能袋装化,社区干部和邻里代表会专门上门进行提醒和劝诫。四是设置小区好人榜、诚信榜,公示新风典型和包括物业费缴纳情况的诚信案例,表彰小区居民先进典型,督促少数人自觉履行随附义务。除此之外,社会基层治理还需要有效的专业辅助机制,比如职能部门的指导、执法;还需要有效、充分的政社对接机制,比如社会中介机构、社区社团的加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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